关于调整黑龙江财经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者:韩露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730

龙财联〔20243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教党〔20217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转发〈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合力,对黑龙江财经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整。

一、机构组成

  任:王    于长福

副主任:李    佟笑菊  董鲁敏  王玉峰  李宪平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           王云玲  王春玲  王维智

车承军  田月秋  代晓霞            

冯玉龙  皮天宇        吕广仁  刘   

安慧姝  孙铭壮  李文彬  李晓璇  张永力

张雅秋  陈     金巨波  郎奠波  赵伟国

姚毓欢  耿海涛              郭少凯

郭海峰              董雪梅  鲁彦彬

鲍振忠  黎         

二、工作职责

(一)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职责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统筹全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分析研究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审议相关文件、工作计划和方案;

2.围绕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协调各成员部门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对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教师进行推荐表彰;审议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

(二)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委员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

1.党委组织部:发挥教师党支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2.党委宣传部:加强教师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

3.党委统战部: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思想引领和团结教育;

4.党政办公室:对涉及党员教师违反党纪和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依纪依规进行查处,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

5.人事干部处:在教师管理中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考察落到实处,严把选聘考核关;

6.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做好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7.科研处:抓好科研诚信教育,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做好学术不端问题查处;

8.工会: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加强教师身心关怀;

9.各学院(部):切实履行直接责任,贯彻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严格师德考核评价,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有针对性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要求,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体现在具体业务中,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拟聘新任教师,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与业务能力培养相融合;

10.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分工负责,共同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日常联络、沟通、组织、管理等事务;

(二)教师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三)教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应主动参加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作情况,审议有关文件,完成教师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