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经学院“爱课程”网络培训实施办法

发布者:韩露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35

龙财人〔20209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黑龙江财经学院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管理制度》要求,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推进高校教师专业发展,重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教师和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及大学辅导员队伍工作水平。学校采用“爱课程”培训平台开展网络培养培训,教师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在不同时间选择相关课程,满足培养培训教师的个性化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年龄在45岁(含)以下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务处、各学院〈部〉办公室)、全体辅导员。鼓励其他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与自己所授课程相关或相近、教学教法、心理学相关理论与实践以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课程。

三、培训要求

(一)每名教师年度内至少学习一门课程,并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

(二)课程选择:选择发放结业证书的课程进行学习。

(三)课程学习:按照“爱课程”课程进度进行,可添加微信提醒课程进度,以免出现错过学习、考试时间或考试未通过、未能按时领取证书等情况。

四、培训考核与相关政策

网络培训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依据。

(一)考核结果优秀: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结业证书,且成绩为优秀。

(二)考核结果合格:

1.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结业证书,且成绩为合格。

2.在规定时间内,学完“爱课程”课程,未获得证书,成绩≥60分。

3.发文之日至2021630日,获得结业证书或学完“爱课程”课程,未获得证书,成绩≥60分。

(三)考核不合格:未上交“爱课程”证书,且成绩<60分。

(四)“爱课程”网络培训考核成绩优秀作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的必要参考条件。(202111日开始执行)

(五)“爱课程”网络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原则上不得参加次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师德先进评选。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学员凭纸质结业证书和“爱课程”网出具的正式发票,由部门汇总统一报销。

六、其它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