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人〔2021〕31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青年教师综合素质,加强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引导青年教师明确职业发展目标和方向,制定合理可行的职业发展路径,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并为学校发展做贡献,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可行性原则。规划应依据教师自身实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进行自我评估和环境分析。
(二)时限性原则。规划是实施总体目标的行动计划,确定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规划各阶段目标何时实施、何时完成,以作为发展路径的参考依据。
(三)相关性原则。青年教师职业发展目标需与学校和各学院(部)总体发展目标保持一致,与个人职业发展观和发展需求相联系。
(四)实践性原则。结合各学院(部)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不同阶段的目标和任务。目标简明、具体、大小适中并重点突出。
(五)适应性原则。制定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应对未来个人职业发展和环境变化进行充分地预测和分析,以适应时代发展和需求。
二、实施对象
全校年龄在35岁(含)以下、入职半年以上的专任青年教师。
三、实施步骤及要求
(一)教师进行自我评估和划分职业发展阶段。自我评估的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和劣势、职业道德、思想政治、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兴趣爱好、发展方向以及不足等。准确全面的自我评估,是青年教师科学划分职业发展阶段和制定个人发展规划的基础。
(二)熟知学校和各学院(部)发展规划。青年教师要全面了解学校和各学院(部)的总体发展目标和方向,尤其是各学院(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确保个人规划目标与学校及各学院(部)发展目标相一致,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发展需求。
(三)制定个人职业发展目标。青年教师根据自我评估情况,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的实际需要,在各学院院长和教研室主任指导下制定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三年规划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职业发展总体目标需结合自身情况、立足现实、慎重选择、全面考虑,从而确定职业发展总目标。阶段目标中要以师德目标、思政目标、教学目标、学习目标、科研目标和实践目标等方面为基准,分析个人目前现状,制定预期目标、实现目标的条件、如何分步实施和存在的困难等方面的内容。
(四)撰写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书。《规划书》内容主要包括自我评估、环境分析、目标定位和职业发展实现路径等几个部分。《规划书》制定后要按照规划内容逐步实施,同时做好过程记录。各学院院长及教研室主任应为教师职业目标的制定和行动计划提供指导和建议。
(五)教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审核和备案。《规划书》制定后,由各学院(部)和教研室主任填写评价和审核意见,各学院(部)同意后实施并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六)发展规划的自我调整和跟踪指导。在《规划书》执行过程中,青年教师要根据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各学院(部)发展需求进行自我调整,所在学院(部)对其做出指导。每年度,撰写规划完成情况,各学院(部)负责人签字,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四、其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