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者:韩露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794

龙财人〔202315

为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丰富教师的企业锻炼经历,依据《黑龙江财经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修订),提高学校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能力以及“双师双能”素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原则

(一)各二级学院在保障正常教学工作秩序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需派遣、签约派出、专业岗位对口、提升能力、注重实效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二)要紧密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科研工作实际,明确企业挂职锻炼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三)教师参加企业挂职锻炼的单位原则上要选择学校校企合作企业、产业学院合作企业以及学生实习企业,且为在哈企业,由二级学院统一联系。对于个人联系的企业,二级学院要与企业进一步落实具体细节,以保证实践质量与效果。挂职锻炼教师不得随意中途变更挂职企业和挂职时间。

二、选派形式及时间

(一)脱产到企业挂职锻炼:时间为连续6个月。

(二)寒暑假到企业挂职锻炼:原则上每次时间不少于2个月,三年内须累计6个月。

三、选派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等任务,身体健康。

(二)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40周岁(含)以下,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未有企业行业工作经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四、待遇管理

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工资(工资、津贴、校龄津贴、伙食补贴)、福利、职称评聘等相关待遇不变,交通补贴5/天,每月以22天计算。

五、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教师企业挂职锻炼结束后,须履行在校服务年限:脱产到企业挂职锻炼时间为6个月的,服务期为3年;寒暑假到企业挂职锻炼(最后一次结束后),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须返还学校为其挂职期间工资、福利等。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财经学院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审批表》(附件1),提供《挂职锻炼单位接收函》(附件2)。

(二)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需求,从申请教师中推荐人选,要求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时间合理。由二级学院负责人要做好审查把关和选派工作。

(三)《审批表》及《接收函》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核,上报分管副校长和校长审批。

(四)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教师需要与学校签订《黑龙江财经学院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协议书》(附件3),并报人事干部处备案。

(五)学校每年在6月和12月集中受理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申请。

七、管理与考核

(一)教师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承担企业工作任务,积累实际工作经验。考勤由企业负责,请假须得到企业和二级学院的批准。批准后,参照《黑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并根据在企业每月考勤情况,随二级学院上报考勤。

(二)教师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应积极参加实践单位生产、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经营管理、合作研究等工作。

(三)二级学院负责对企业挂职锻炼教师进行过程管理,要求对挂职锻炼教师进行定期检查,至少每两个月一次,同时填写《黑龙江财经学院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检查表》(附件4);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干部处以及二级学院对挂职锻炼的教师进行不定期的联合抽查,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任务的完成。参加企业挂职锻炼教师应主动向所在二级学院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

(四)企业挂职锻炼结束后,填写《黑龙江财经学院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考核鉴定表》(附件5),将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总结、挂职锻炼所在企业出具鉴定意见、本二级学院交流一次的交流记录等填写在鉴定表中,此表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并上交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五)企业挂职锻炼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企业挂职锻炼考核结果视同学校年度考核。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