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三年规划(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者:韩露发布时间:2023-09-06浏览次数:51

各学院(部):

按照《黑龙江财经学院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三年规划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了做好2023年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三年规划(第二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校年龄在35岁(含)以下的专任青年教师(入职时间截止至2023831日)。

二、上报材料

实施对象须撰写《黑龙江财经学院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基本信息表》(附件1)和《黑龙江财经学院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书》(附件2),请各学院(部)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913日中午11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韩露钉钉,纸质版上交至尚德楼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