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学校师德先进个人和推荐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韩露发布时间:2024-06-25浏览次数:99

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学校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和推荐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任:于长福   

副主任:李    佟笑菊  董鲁敏  王玉峰  李宪平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维智 车承军 田月秋 冯玉龙 皮天宇

   吕广仁    安慧姝 李文彬

李海波 张雅秋 金巨波 郎奠波  

   董雪梅  

二、评选对象

截至2024610日,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完成学年教学工作任务的自有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表现突出。

2.道德素质过硬。模范遵守家庭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格遵守宪法及教育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执教。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自律意识,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职业情怀深厚。以教育家为榜样,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即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

4.育人成绩突出。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勇于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效显著。

5.关心关爱学生。注重研究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关爱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6.人际关系和谐。关心集体,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师道尊严,有良好的职业形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与同事团结协作、共同进步,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在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推荐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构,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各项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品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师德建设融入到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增强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组织教师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经师”和“人师”统一的“大先生”等重要指示要求,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坚守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

3.系统开展师德考核评价工作。建立教师个人师德考核档案,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做实做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将师德考核贯穿教师工作生活各方面,全面准确掌握教师师德师风状况,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运用到教师管理全过程。

4.充分发挥师德先进引领作用。选树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媒体展示、事迹宣讲、文艺作品创作等方式挖掘推广典型事迹,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典型事迹宣讲会、报告会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做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形成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生动局面。

5.有效开展师德监督与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报告和通报机制,对发生重大及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违规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逐级报告;严肃查处群众举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师德师风问题;对典型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定期通报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排查和纠正发表错误言论、学术不端、师生关系异化、违规体罚、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6.关心关爱各级教职工。发挥党政工团各级组织作用,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帮扶、心理问题疏解、入职荣休仪式、提高工资待遇等暖心活动。建立教师权益援助机制,依法保护教师利益不受侵害。保护广大教师名誉和正当权益,开展教师减负工作,严厉打击师德师风领域不实举报,给被诬告的教师正名,给广大教师创造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

四、推荐名额

(一)师德先进个人(教师),按各学院(部)教师人数3%的比例推荐评选;师德先进个人(辅导员),按全校辅导员人数3%的比例推荐评选。推荐名额详见《黑龙江财经学院2024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附件1)。

(二)各单位可推荐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个。

五、评选工作日程及要求

(一)评选工作日程

师德先进个人(教师)由各学院(部)推荐;师德先进个人(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推荐。各学院(部)及学生工作部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确定推荐人选。

召开学校评审委员会会议,确定2024年度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确定推荐2024年度省级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上报材料要求

1.《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和《黑龙江财经学院2024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的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避免空话、套话。

3.《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名册》(附件4)和《黑龙江财经学院2024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于2024626日(星期三)15:00时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及学生工作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结合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在教师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程序开展推荐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考察、公开公示,对推荐的个人师德和党风廉政情况严格把关,一旦发现候选人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师德师风问题,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三)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把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作为基本要求。要以事迹为基础,在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的前提下,向教育教学第一线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如本部门没有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不予推荐。

(四)师德先进个人可在教师职称评聘、特级教师和骨干教师评选等方面享受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