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黑龙江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开展2024年青年教师导师制(第二批)考核验收及实施2025年青年教师导师制(第二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青年教师导师制(第二批)考核验收
(一)验收对象
详见附件2《2024年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第二批)考核验收名单》
(二)培养期
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
(二)上报材料
1.各学院(部)组织专家(学院〈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青年教师导师和校级督导)开展教学咨询诊断,对青年教师主讲课程进行验收,并填写《黑龙江财经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
2.考核对象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附件5)。
3.考核对象需提交不少于16学时的课程教案以及在指导期间从事科研的佐证材料。
请各学院(部)以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9月17日10点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尚德楼313室)。
二、2025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
(一)实施对象
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入职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须接受导师的指导:
1.新入职在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
2.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调入人员;
3.学校内非教师岗位转到教师岗位的人员;
4.根据实际情况,学校认为需要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期
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三)上报材料
1.各学院(部)汇总2025年青年教师导师制(第二批)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须院长签字并盖公章〉);
2.每位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附件7)(纸质版)。
请各学院(部)以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9月17日10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韩露钉钉,纸质版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尚德楼313室)。
